張貼者 訓育組長
張貼日期: 2023-04-24 16:25:33 點閱:56
說明:
一、依據教育部112年4月12日臺教授國字第1120044295號函及 行政院消費者保護處112年3月29日院臺消保字第 1125006637號函及交通部觀光局112年3月31日觀技字第 1120906804號函辦理。
二、有關近日某國小於「旗山芭娜娜露營區」舉辦露營活動, 惟查該場地非合法之露營場地。為充分保障學生權益,請貴校於舉辦學生參與之活動時,應慎選合法場地,以維護學生安全。
三、另為提醒民眾於合法露營場從事露營活動,交通部觀光局業於交通部觀光局露營區查詢專區(網址:https://gis.tbroc.gov.tw/TTE/legal.jsp)公開揭露合法露營場資訊,以利民眾查詢及確保從事露營活動安全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