張貼日期: 2022-01-14 15:49:42 點閱:166
一、教育部「校園霸凌防制準則Q&A」及「校園霸凌事件處理流程圖」已公布於「教育部防制校園霸凌專區」網站(https://bully.moe.edu.tw/index)「法令」專區,俾利完善校園霸凌事件處置情形。
二、為加強防制校園霸凌概念,遭受或知悉欺凌行為應勇於拒絕並主動反映,可利用五大通報管道:
1.周圍的師長朋友(導師、家長、好同學或好朋友)。
2.學校申訴電話或投訴信箱。
3.縣市防制校園霸凌專線或投訴信箱。
4.教育部防制校園霸凌專線0800-200-885。
5.教育部防制校園霸凌專區留言板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