轉知: 114學年度國民中學學術性向【數理類】、【語文類】資賦優異學生鑑定安置簡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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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般公告 / 張貼者 教學註冊組長    


張貼日期: 2024-12-19 16:38:56  點閱:23


(一) 學術性向【數理類】申請資格(需符合下列二項):
1、 設籍本縣且 113 學年度就讀國小六年級,並經國小指導教師或法定代理人/實際照顧者觀察推薦,在學習特質與表現卓越具資優潛能者。
2、 就讀之國民小學五年級下學期及六年級上學期數學、自然之學習成績皆需達「甲等」以上,且至少需有二項成績達「優等」。
(二) 學術性向【語文類】申請資格(需符合下列二項):
1、 設籍本縣且 113 學年度就讀國小六年級,並經國小指導教師或法定代理人/實際照顧者觀察推薦,在學習特質與表現卓越具資優潛能者。
2、 就讀之國民小學五年級下學期及六年級上學期國語、英語之學習成績皆需達 「甲等」以上,且至少需有二項成績達「優等」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