本縣109年度特殊優良教師遴選事宜,請於109年2月5日(星期三)前依說明事項報送相關表件以利初審

上一則公告 下一則公告

張貼者 教務主任   


張貼日期: 2020-01-16 21:58:30  點閱:720


說明:
一、依據教育部109年1月7日臺教師(三)字第1080193214號函暨本府特殊優良教師遴選要點規定辦理。
二、經本府初審程序獲選為特殊優良教師金質獎者,將依規定遴薦參與教育部師鐸獎決選,請確實辦理校內初選,並務必檢附校內初選小組及校務會議之「會議紀錄影本」及「簽到冊影本」各乙份,俾供評審小組檢閱。
三、推薦表及本縣特殊優良教師遴選要點請逕至本府教育處新雲端系統(https://www.newboe.chc.edu.tw/)/檔案下載/社教科/特殊優良教師/109年項下下載,請按填表說明進行填寫,並參考填寫範例。
四、各校請於旨揭日期前將推薦表正本1份、影本2份(3份皆包括佐證資料及說明二:校內初選小組及校務會議之會議紀錄影本及簽到冊影本)及光碟乙片(包含推薦表、佐證資料、會議紀錄資料等3個pdf檔),逕寄村上國小教務處林錦鳳主任彙整(地址:51542彰化縣大村鄉中山路二段242號),相關證明文件請留校供遴選訪查小組卓參。
五、前開相關佐證資料或參考資料,請擇要精簡至多40頁,以A4大小列印、自訂封面及目錄,以燕尾夾固定,勿膠裝,本府收件後不予退還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