張貼日期: 2020-03-24 20:00:49 點閱:559
說明: 一、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(以下簡稱教育部國教署)109 年3月18日臺教國署高字第1090030653A號函辦理。
二、本府前於109年2月13日以府教學字第1090046827號函及109 年2月20日以府教學字第1090056457號函周知本縣轄屬各 校,為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疫情,針對開學後未能返 回中、港、澳地區就讀高級中等以下學校之臺生,請學校 於疫情期間提供相關學習銜接措施在案。
三、鑑於近日國外疫情急遽升溫,除日前已提升旅遊疫情建議 及旅遊警示等級之國家外,疫情影響範圍持續擴大至周邊 相關國家,爰教育部國教署針對疫情期間於境外就學而受 影響之臺生,一併放寬返臺學習銜接措施適用範圍(非僅限 於中、港、澳就學者),提供相關學習銜接措施如下,如有 境外就學之臺生向貴校洽詢,請依下列原則辦理:
(二)國中小教育階段
1、如學生規劃於學期中短暫返臺銜接學習,得於戶籍所 在地之學區學校,採隨班附讀方式臨時安置就學,並 依現行年級編入適當班級;如為總量管制或額滿學 校,可採外加名額方式辦理,每班以外加1人為原則。 學生如擬轉入國內學校就讀,則依據國民教育法及本 縣相關規定辦理,各校可採認足資佐證其現在年級之 相關文件或進行施測,以編入適當年級。 2、自中港澳以外地區國家返臺之學生,欲申請隨班附 讀、註冊入學或轉入者,應請家長或監護人比照本府 行政公告第10901228及10901281號向本府遞表申請, 俟審核通過後,方能至學校就讀,以利掌握學生居家 檢疫或自主健康管理落實情形
四、貴校如有相關疑義:
(一)高級中等教育階段:請洽教育部國教署高中組劉小姐; 電話:04-3706-1142。
(二)國民中小學教育階段:請洽教育部國教署國中小組闕小 姐;電話:02-7736-7417。 五、請貴校於學校網站首頁設置疫情期間資訊公告專區,將學 習銜接措施公布,並提供聯絡窗口,俾利學生向學校洽接 連繫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