張貼日期: 2020-10-28 08:07:59 點閱:325
說明:
申請資格 就讀彰化縣(以下簡稱本縣)國民小學二升三年級(以下簡稱 A 組)或四升五年級(以下簡稱 B 組) 學生,且同時符合下列條件:
一、 具優良學習特質與表現,A 組一年級下學期及二年級上學期國語、數學之學習成績達任兩個 「優等」 ;
B 組三年級下學期及四年級上學期國語、數學之學習成績達任兩個「優等」。
二、 具資賦優異潛能,資賦優異學生鑑定家長觀察推薦表(附件二)、資賦優異學生鑑定教師觀察 推薦表(附件三)均達 80 分以上。
符合資格者請參閱簡章內容