轉知本縣110學年度國民中學【一般智能】及學術性向【數理類】、【語文類】資賦優異學生鑑定安置簡章各1份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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張貼者 特教教師   


張貼日期: 2020-11-16 12:21:50  點閱:228


「110學年度國民中學一般智能暨學術性向資賦優異學生鑑定安置」相關訊息如下:
(一)一般智能資賦優異申請資格(需符合下列二項):
1、設籍本縣且109學年度就讀國小六年級,並經國小指導教師或家長觀察推薦,在學習特質與表現卓越具資優潛能者。
2、就讀之國民小學五年級下學期及六年級上學期國語、數學、社會、自然之學習成績皆需達「甲等」以上,且至少需有二項成績達「優等」。
(二)學術性向(數理類)申請資格(需符合下列二項):
1、設籍本縣且109學年度就讀國小六年級,並經國小指導教師或家長觀察推薦,在學習特質與表現卓越具資優潛能者。
2、就讀之國民小學五年級下學期及六年級上學期數學、自然之學習成績皆需達「甲等」以上,且至少需有二項成績達「優等」。 
(三)學術性向(語文類)申請資格(需符合下列二項):
1、設籍本縣且109學年度就讀國小六年級,並經國小指導教師或家長觀察推薦,在學習特質與表現卓越具資優潛能者。
2、就讀之國民小學五年級下學期及六年級上學期國語、英語之學習成績皆需達「甲等」以上,且至少需有二項成績達「優等」。
(四)初審報名時間及地點:請家長或學生於110年4月13日(星期二)至4月14日(星期三)上午8時至下午4時,向110學年度欲就讀之學區公私立國中(或高中附設國中)輔導室報名。
(五)複選報名時間及地點:通過初選評量者,請家長或學生於110年6月9日(星期三)上午8時至下午4時,向原初審報名學校輔導室報名。

(六)初、複選時間: 
1、初選:110年5月22日(星期六)。
2、複選:110年6月26日(星期六)。 
(七)因應防疫,應試期間進出校園須全程配戴口罩、配合量測體溫並填寫健康聲明書;為避免考場人員過度集中而發生群聚感染,不開放陪考人員入校。
(八)餘項相關時程及資訊請參閱簡章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