張貼者 訓育組長
張貼日期: 2021-01-04 14:30:18 點閱:201
一、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09年12月28日臺教國署學字第1090164314A號函辦理。 二、基於遊戲用槍購得容易,若使用不當易造成傷害,為維護學生安全及避免學生因使用遊戲用槍不當造成傷害。
特此加強宣導: